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“弘扬诚信文化,健全诚信建设长效机制”精神,增强企业依法管理、诚信经营意识,烟台市发展改革委组织开展了“烟台市诚信典范企业”选树活动。经企业自主申报、区市推荐、资格审查、专家评审、社会公示等程序,共选树第一批“烟台市诚信典范企业”200 家,3月4日,烟台市发展改革委在“亲清发改会客厅”上发布第一批“烟台市诚信典范企业”名单,鲁银药业成功入选。
近年来,鲁银药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坚持诚实守信、文明经营,把诚信文化紧密融入到企业日常生产经营中;助力公益,践行社会责任与担当,疫情期间积极向红十字会捐款,紧急调用生产库存物资,支援疫区;全力做好防疫药品保供,用心守护人民健康;把质量作为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支撑,严格落实主体责任,提升药品质量管理水平,企业连续多年被山东省医药行业协会评为山东省“品质鲁药”建设示范企业、被山东省省医药行业协会和绿盾征信(北京)有限公司评为“AAA”级信用企业,受到业界一致好评。
下一步,鲁银药业将发挥“诚信典范企业”的示范、引领作用,倡导和弘扬诚实守信、重信守诺的良好风尚,助推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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